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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加薪減稅條款今過初審 深水區條文皆送協商

  • 時間:2024-05-02 17:4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中小企業加薪減稅條款今過初審 深水區條文皆送協商
中小企業加薪減稅條款2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初審,但關鍵條文送黨團協商。(圖:Pixabay)

攸關鼓勵中小企業替員工加薪及留用人才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相關條文將於19日落日,經濟部力推修法展延。此案今天(2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初審,但關鍵條文,如第36條之2當中,包括「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增僱對象年齡,以及增僱員工或為員工加薪的加成減除率等,朝野未有共識,且希望經濟部、財政部能針對各項修法版本內容,提出實質影響性評估,因此保留送黨團協商。

根據行政院版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法草案,擬刪除第36條之2有關中小企業增僱加薪租稅優惠的啟動門檻,並提高租稅優惠的加成減除率至150%,且要延長施行期間10年,另外,也放寬「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增僱對象,除了現行24歲以下青年外,也增納聘雇45歲以上員工也能享有租稅優惠,並把加成減除率提高到一體適用的150%。

經濟部預期,按照行政院版修法,每年可帶動331家以上中小企業增僱,增加約4千個就業機會,且每年可帶動至少207家中小企業加薪,約5,850名員工受惠。

不過,本日初審時,多對立委批評院版第36之2條的誘因不足,難以真的激勵中小企業增僱員工、為員工加薪,立委諸公也紛紛對此條文喊出屬意的數字,例如增雇員工適用減稅的年齡,要從院版24歲以下,加碼至30歲以下,而增僱員工或是為員工加薪的加成減除率,也從院版的150%,喊至170%到220%區間都有;朝野立委還強調,經濟部、財政部應針對諸多修法版本仔細研析,並提出各版本實際影響性評估。

最終,國民黨籍召委楊瓊瓔裁示,保留未有共識的相關條文送黨團協商,此案通過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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